1、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员工家长长期联系、及时沟通的有效渠道。把员工在校的学习、思想、生活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,让家长能了解员工在校情况,同时也能从家长那里了解员工在家及校外的情况,便于形成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共同做好员工教育管理工作的格局。
2、联系方式:
可采取电话、书信、发电子邮件,召开员工家长座谈会或家访等形式。
3、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况,辅导员必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:
(1)员工思想状况出现重大变化,要及时与家长联系。
(2)员工生病或遭遇意外事故住院以及出现心理问题,要及时与家长联系。
(3)员工学习成绩下滑或学业成绩较差受到警示,要及时与家长联系。
(4)员工行为违反校规校纪,经教育无改观者,要及时与家长联系。
(5)员工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及获奖情况,要及时与家长联系。
4、联系原则:
做到特殊员工要经常联系;重点员工要加强联系;一般员工要保持联系。
5、辅导员与员工家长联系每学期覆盖面要达到50%,并认真填写《与员工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卡》,以备查。
附录:员工家长联系记录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