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员工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参加晚自习,不准无故旷课、迟到、早退。
2、参加晚自习,衣着要整齐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进入教室。
3、自习时要认真学习。禁止在课堂上抽烟、吃零食;禁止随意谈话和喧哗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行为,自觉保持教室安静。
4、员工应自觉保持课堂清洁、整齐,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瓜皮,严禁在桌上、墙上刻画。
5、除节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外,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,不得在自习室内举办舞会、联欢会等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。
6、员工应自觉遵守晚自习出勤纪律。因故不能参加者,应及时向团总支请假,以请假条为准;凡未请假或超假者,一律以旷课论处(每无故旷课累计六次者给予警告处分,旷课十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旷课十五次者给予记过处分,旷课达二十四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,旷课达三十次者视为自动退学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)。
7、员工会对出勤率进行统计,并将晚自习出勤率纳入每学期优良学风班考核内容。
8、对舞弊的员工干部,将取消其评优、推优资格,如果是培养对象,将建议组织部门延长其培养期。